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5年天津市高校学生资助材料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学院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的原则,评选出68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工作时间通过来电、来(信)访等形式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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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