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大学生创业中心)、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奖励资助、学生公寓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创业、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学生军训及国防教育等相关工作。下设学生事务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科、大学生创业中心管理办公室、学生教育宣传科、综合协调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科)九个科室。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大学生创业中心)职责内容: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天津市、学校党委各级思想政治工作文件政策,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学生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奖惩、离返校统计、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日常管理。
3.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4.负责指导学生班级建设,指导学院开展班委会培训、班级资料库建设、优秀班集体评选等工作。
5.负责协同指导学院开展学风建设,重点做好考研升学、学业生涯指导、学习后进生帮扶等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社会类助学金评定、学生勤工俭学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服务等资助育人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学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协助学院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开展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专职辅导员配备选聘、发展培训、管理考核、评奖评优、奖励绩效等工作;指导学院做好兼职辅导员管理工作。
9.负责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培育优秀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负责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
10.负责协同指导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专职辅导员配备选聘、发展培训、管理考核、评奖评优、奖励绩效等工作;指导学院做好兼职辅导员管理工作。
12.统筹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武装部职责内容:
1.负责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国防教育。
2.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军训,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
3.负责做好大学生入伍征集宣传发动,协调兵役机关搞好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查,协助办理应征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有关手续,做好大学生入伍后跟踪管理以及协调落实退役后优待安置政策等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高校人民防空工作。
5.负责开展高校民兵预备役工作。
6.负责搞好国防潜力调查,组织预备役军官、士兵登记。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和优抚工作。
8.完成上级、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