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皖江励学金”管理办法》,我校成立皖江励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的原则,经学院初审推荐,共推荐31名候选人。11月19日,学校组织召开“皖江励学金”评审会,评选出20名“皖江励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11月21日起至11月25日止。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访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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