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号)文件要求,各学院依据《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硕士研究生的资助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1716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26684039;
电子邮箱:tszz@tjcu.edu.cn;
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接待地点:学工楼A310室。
学生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