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津教政办【2021】3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排查
各学院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排查纳入学生资助日常工作,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与每一位学生进行逐一核实,切实摸清情况,确保国家、天津市、我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如排查发现建档立卡等应助未助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助到位。有关排查情况要在每年6月1日和12月1日前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排查统计表见附件)。
二、加强资助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途径,确保每一名学
生及其家长都能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资助政策。各学院要通过官网、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宣传介绍国家、天津市及我校学生资助政策,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在新生入学时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一站式”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资助政策宣传教育要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年级大会以及家长会范畴;各学院要在开学时设立现场“资助服务岗”,“一对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指导服务,为学生解除后顾之忧。
三、加强资助工作检查监督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管力度,坚持不出现一个错误,
也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落到实处,切实把学生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学生处将适时对学院资助工作档案、困难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资助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四、切实推进资助育人
各学院要拓展资助育人的外延,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
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防信贷诈骗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感恩情怀,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要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给予经济资助的同时,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各学院定期组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家庭亲子关系、学业困难等,及时给予相应的帮助,建立“一生一档”,形成包括资助资金发放、心理关爱、学业帮扶、勤工助学等全方位在校期间资助帮扶台账,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各学院要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立自强社等学生自助社团,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自助互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用自己所学回报社会。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统计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