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2019年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根据学历分别是: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男兵征兵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1998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应征报名(女兵)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女兵报名年龄
○研究生:17至22周岁(1996.1.1-2001.12.31 出生的);
○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 周岁(1996.1.1-2001.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至 22周岁 (1996.1.1-2001.12.31 出生的)。
2、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2015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中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③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④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60-100次之间。
3、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
二、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优先政策: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义务兵、直招士官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优惠政策,补偿(代偿)的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提干或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或优先选取士官。
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后担任军官或士官。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录取分数线比同学校同专业普通学生低50—100分。
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办法时,将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伍服兵役情况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其中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考试升学加分:大学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优待政策: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部队每月发放津贴,其中入伍第一年发放1000元,第二年增加100元。政府每年发放优待金,基本标准就是按照不低于该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发放,本科毕业生增发30%,专科毕业生增发20%。进疆、进藏兵优待金按照普通地区兵员优待标准的2-3倍发放。
安置政策:地方政府每年组织针对退役大学生专项招聘活动,政法干警招录拿出20%左右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务员、“村官”和社区工作人员,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上士期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