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共有四名学生申请,经过评审小组评议,评选出2名学生推荐港澳及华侨奖学金。
周静同学推荐港澳及华侨奖学金本科二等奖
麥志聰同学推荐港澳及华侨奖学金本科三等奖
公示时间为两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止。全校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26684039;
电子邮箱:tjcuxszz@126.com;
接待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学工楼310室
学生处
2018年11月22日